《圆圈正义》备忘录

首先是书名来源,圆圈正义是他妈的什么玩意。

正义就像一个圆,即使现实中不存在完美的圆,也不能否认理想中完美的圆的存在。即使画不出完美的圆,也不能随意的画一个方形并且认为它是圆形,这是指鹿为马。

正义一定存在,即使我们不能准确的描述它。因为当我们说出“不正义”这个概念之后,就一定存在正义这个概念。不应该用相对主义来描述正义,如果使用相对主义,也就无所谓对错(?),刑罚和报应就失去了合理性的基础。

在一个学说中往往包含正,反,合三种说法,反正罗老师是提了很多次。他常说法律是经验主义而不是理性主义,我的理解是有时打着理性旗号进行了非理性的行动,比如纳粹的优生学、还有精致的技术主义者。罗老师说,技术发扬人的内心的道德,而不是让技术控制改变了内心。比起具体的法律条文和技术理论更应该考虑人心中朴素的情感。然而法律又要超过人心的狭隘,惩罚的同时也要进行保护,防止被允许的偏见污染了法律的水源。

在这本书里罗老师更常提的是在内心的自省。拥有了越崇高的目标就越容易发现自身的虚伪和虚荣。也许知性永远不能合一,但我们永远都走在路上。在下的看法是一味的完美主义并不可取,并不应该因为一点点的瑕疵放弃整个目标,不然因小失大可不算妙。

法律是对人最低的约束,一个自称遵纪守法的家伙极有可能是个人渣。然而法学的精神却不止于此。